working for my soul

“When one’s body revolts against work, fatigue soon sets in; then one must not rest for it would be a victory for the body. When the body desires to rest, don’t; when the mind knows it ought to rest, do so, but one must know and distinguish language of body and mind, and be honest.” G. I. Gurdjieff

Wednesday, August 23, 2006

Daimon


近日閱讀了好幾本書,除了蔡子強的「新君王論」外,不約而同所有書都在說Daimon,希臘文「守護神」或「守護天使」。嚴格來說,即使蔡子強的「新君王論」沒有直接提及Daimon,亦隱藏了不少Daimon的例子或訊息。
我相信這是我的Daimon在向我發出訊息,希望訊息可以更明確。

Daimon的解釋-走向智慧的高峰

「代蒙」的意義

「代蒙」的原文是Daimon,關於代蒙最廣為人知的,就是蘇格拉底(Socrates,469-399B.C.)的故事。蘇格拉底在接受審判時提及,他從年輕的時候就有一種特別的情況,亦即每當他想做一件不該做的事時,會聽到代蒙發出聲音,告訴他不要做,這種現象一直到他晚年都是如此。這也就是說,代蒙只有一個任務,就是當他想做不該做的事時,它會叫他不要做,而當他想做該做的事時,它不會有任何反應。當時蘇格拉底相信只有自己一個人有這樣的遭遇,他也因此認為自己與別人不一樣。

代蒙與良心有關

然而,一般人會質疑,代蒙發出的聲音,是藉由耳朵抑或是內心聽到?如果是藉由耳朵聽到,那麼為什麼別人聽不到?因此蘇格拉底這種說法,在別人看來會覺得神祕而難以理解。

事實上,蘇格拉底提及這件事的用意,除了要表示他一生不曾做過什麼壞事之外,最重要的,是想告訴大家,當他前往法院接受審判的時候,心中的代蒙並沒有叫他不要來,換言之,無論審判的結果如何,都不是壞事,因為只有壞事,代蒙才會叫他不要做。雖然蘇格拉底最後被判了死刑,他仍然認為這對他來說是一件好事。

代蒙對於好壞的衡量標準,和一般世俗的衡量標準並不一樣,而這種想法是與「良心」有關連的。儒家常常提到「良知」,譬如孔子喜歡講「不安」(譬如,不孝順父母,心裡會不安),而孟子則喜歡講「不忍」(譬如,看到有人受傷,就會不忍)。「不安」和「不忍」都是在強調「不」這個字,而「不」這個字所代表的是一種很特別的狀態。如果一個人做的是該做的事,就無所謂「不安」或「不忍」;相反的,如果他做的是不該做的事,或是該做而沒有做的事,便會出現「不安」和「不忍」的反應。

這種描述和蘇格拉底所說的代蒙非常類似,兩者都是在做不該做的事時會產生反應,而做該做的事時則不會有反應,只不過蘇格拉底的說法是聽到代蒙叫他不要做,而孔子和孟子的說法是心裡不安和不忍。這說明了,人是一樣的,只不過各種文化對生命的內涵和運作模式會有不同的解釋。由此可知,蘇格拉底談的其實是人類普遍的情況,而不是只有他一個人特別具備的。 

聆聽代蒙的聲音

既然如此,我們就可以問:「為什麼一般人聽不到這種聲音?」這是因為一般人從來不曾注意去聽,即使小時候曾經聽過,也可能覺得無所謂,久而久之就聽不到這種聲音了。換言之,如果耳朵的頻率沒有調好,自然只能聽到世俗化的、外在的各種雜音。相反的,如果把耳朵的頻率調好,便可能聽到應該聽到的聲音。

大部分人年輕的時候,聽到別人談人生道理,常會聽不進去,但是年紀大了以後,再聽到相同的話,就開始能夠理解了。譬如,許多人中學時期讀《論語》只是為了應付考試,並未體會其中的道理;等到上了大學,生活經驗比較豐富,這時再聽到相同的內容,可能就聽懂了,甚至還會有所體悟。這說明了,人類聽的能力確實有頻率的問題,就像我們聽收音機,頻率調到哪裡,就會聽到某個電台的內容。人生也是一樣,換一個時候,換一個地方,情況便不一樣。因此,要怎麼將自己聽覺或視覺的接收頻率,調到一個適合人所應該有的位置,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代蒙的起源背景

代蒙最早源自於希臘民間信仰。在希臘的民間信仰中,肯定一種「超自然的存有者」。存有者泛指任何存在的東西,而超自然則是「超越自然」的,英文是Super-natural。如果一個人可以飛,那麼他就是超自然的存有者,因為一般人無法這麼做。這種超自然的存有者,希臘人稱作Daimon,中文一般翻譯成「精靈」。

「精」是一個人最精華的部分,「精」到了一個程度也就沒有了身體的雜質,而變成純粹的東西;「靈」則是超越形體之上的。精靈的位階在神明與英雄之間,英雄是人,因此其位階比精靈稍低,不過精靈也尚未高到神的層次。換言之,他介於神與人之間,是這兩者的媒介。

比起奧林帕斯山上的諸神,精靈的擬人化程度較低。擬人化是「像人的樣子」,奧林帕斯山上的神,都好像人一樣(維納斯、雅典娜……),擁有非常具體的形象,甚至可以被人畫出來。然而精靈卻不具備特定的人的樣子,因此很難描繪。 

精靈決定一個人的命運

一個人出生時,就有一個這樣的精靈伴隨著。這個人一生的結局不論是好是壞,都由這個精靈決定。這是屬於「溯源論」的說法,大部分的宗教或神話,都是以這樣的方式解釋人世間的善惡,一般較為人所熟知的,即是基督宗教中所說的「原罪」。

照理說,上帝創造的這個世界以及人類,應該是沒有惡的,但是這個世界上卻有壞人的存在,那麼壞人是怎麼來的?如果上帝故意創造壞人,表示上帝不是全善的;上帝如果不是故意創造壞人,而壞人卻出現的話,表示上帝不是全能的。這種說法是對上帝很大的侮辱,於是基督宗教追溯到亞當與夏娃身上。亞當與夏娃是人類的祖先,他們犯了罪,所以不能怪上帝。我們最多只能問:「為什麼上帝要造一個可能會犯罪的人?」而這是因為上帝造人時,給了人類自由意志,人類也就有了犯罪的可能性。

相同的,希臘人看到這個世界上有好人也有壞人,於是把好壞的責任歸到精靈身上,這種說法到最後就變成了宿命論。也就是說,一個人不管碰到什麼遭遇,都與他自己無關,而是精靈的問題。由此可知,精靈是與「命運」有關的,每個人出生的時候都帶著一個精靈,而這一生結局的好壞,就由這個精靈來決定。 

性格即是命運

赫拉克利圖斯(Heraclitus, 學說盛行於紀元前504-501年)說:「人的性格即是他的命運。」性格是Ethos,倫理學——Ethics這個字就是從Ethos演變而來的。Ethos這個字在古代是指與道德有關的生活習慣,或是一種處世的態度。換句話說,一般人現在講性格,都會覺得性格是天生的,其實性格並非是天生的,而是出生以後慢慢形成的一種做人處世的習慣(習慣的表情、說話方式、互動方式……),而這構成了一個人的Ethos,也就是他的人格特質,然後將會決定他的命運。習慣是形成的,由此可知,人格特質是可以改變的。

這裡的命運是用Daimon這個字,Ethos就是人的Daimon,換句話說,如果要知道一個人的Daimon在哪裡,或者他的Daimon是什麼,就要看這個人現在表現出來的生活習性(待人接物、思考模式……)。這些習慣都是一個人從小在不知不覺中形成的,因此自己很難跳脫出去作衡量,而這些無意識的習慣,會決定一個人的命運。

赫拉克利圖斯這種說法可以避免陷於宿命論的論調。宿命論認為一個人生下來,就已經決定了這一輩子的命運,無論如何努力,都無法改變,這是一種對命運的悲觀看法。但如果說性格就是命運,表示一個人的命運是靠他的性格決定,而性格是一個人後天所培養的習慣,或多或少是可以改變的。 

有好的精靈就是幸福

希臘人對於人生的看法是「幸福論」,亦即人生是追求幸福的。希臘文的「幸福」是Eudaimonia,這個字的中間就是Daimon,而字首則是「Eu-」,是「優質」的意思,任何東西前面加上「Eu-」就代表好的、善的。因此我們可以知道,希臘人所謂的幸福,就是要得到一個好的Daimon,亦即有一個好的精靈跟自己在一起。

不過,有好的精靈就會有壞的精靈,如果得到壞的精靈,命就會不好。然而這裡面又隱藏了一個問題:如果命運都由精靈決定,那麼人還有自由嗎?如此一來,不又成為宿命論了嗎?這是一直都存在的問題,因為人生有許多事情的確是命定的,譬如生在某個時代、某個家庭,接觸到的人群和環境,這些本來就是我們所無法決定的。

那麼有哪些事是人可以操縱的?有一句話叫作「人到中年萬事休」,這句話應該改成「人到中年萬事新」。我們在求學、求職階段,自由都很有限,一定要到了中年,當家庭與事業都比較穩定,也儲蓄了一點資產之後,才開始真正能夠安排自我的生活。 

靈魂可以選擇代蒙

蘇格拉底曾用「divine something」(神性之物)和「divine sign」(神性記號)來表達代蒙的意涵。「Divine」是與神有關的,中文翻譯成「神性的」或是「屬神的」。如此一來,就是用與神有關係的東西或記號來表達代蒙,因此它的神祕性就降低,而接近一般人所說的「良心」。

良心有時候會發出警告,所以當一個人想做不該做的事時,總是會感到遲疑。譬如,在公車上遇到老人家時,如果不讓座就會內心掙扎而不安,好像心中有一個精靈在告訴我們不可以繼續坐著。換言之,只要願意聆聽,每個人都可以聽到精靈之聲,但是如果長期都不聆聽,到最後也就沒有感覺了。

柏拉圖說:每一個靈魂降生時,可以選擇自己的代蒙。也就是說,人現在的生命,除了是身體與靈魂的結合之外,另外還有一個代蒙在旁邊保護著,而這個代蒙是靈魂在降生的時候自己所選擇的。因此,我們這一生命運的好壞都要由自己負責,因為這是自己的選擇。然而這個負責並不是基於現在的選擇,而是基於出生之前靈魂的選擇。然後,我們這輩子都要根據這個代蒙過一生。

這種解釋也是為了避免宿命論,然而它也讓靈魂與代蒙的關係變得很神祕。究竟靈魂與代蒙是什麼關係?代蒙有時也被當成靈魂,就像柏拉圖自己後來偶爾也會提到:靈魂就是代蒙。因為這些都屬於人的生命中,比較神祕的部分。 

柏拉圖的靈魂觀

「靈魂」的希臘文是Psyche拭,指一切存在物中的生命原理。換句話說,有生命就有靈魂,靈魂是生命的原理,所以即使一棵樹、一隻狗,也都有靈魂,因為他們有生命。宇宙萬物只要有生命,其原理就是靈魂,然而我們只能看到生物的外表,無法看到靈魂。 

靈魂不死的論證

柏拉圖認為靈魂不死,他提出以下幾個論證:基於輪迴、基於回憶說、基於理型論、基於生命觀、基於內在惡因的特性。這些論證不盡然都很周全,但是可以提供五種不同的思考角度,作為參考。以下分別說明之:

(一)基於輪迴:靈魂相反相生。由死到生,由生到死,否則一切最後歸於虛無。相反相生是指:看到高就知道什麼是矮、看到黑就知道什麼是白、看到生就知道什麼是死。所以現在活著的人,都是由以前的人再生的,也就是從死的人轉成活的人。而現在活著的人將來一定會死,人死了之後,進入另外一種狀態,準備將來再回到活人的世界。如此相反相生,就可以無窮發展下去。

這是以輪迴的方式解釋人類社會的生生不息、死死不已。柏拉圖採取這種解釋,是因為他認為,如果整個運作方式不是循環,而是直線進行的話,總有一天人類會全部消失,因為人死了靈魂也就死了,如此一來就無法解釋人類社會的永續存在。

(二)基於回憶說:柏拉圖認為知識就是回憶,回憶起靈魂在前世所見的理型。換言之,理型就是知識的內容。

理型是指「宇宙萬物原始的典型」,它不受時空限制,因此是永恆不變的。人在這個世界上所見的一切,都只是模仿或分享理型界的理型。譬如,我們可以知道張三很勇敢、李四很勇敢,但是不可能見過「勇敢」本身,因為勇敢是一種程度,每個人的勇敢都有程度上的差別,因此不可能看到勇敢的最高典型。然而每個人都知道什麼是勇敢,而這不可能是在出生以後歸納所得的,因為歸納無法保障普遍性。由此可知,人在還沒出生以前見過勇敢本身,也就是勇敢的理型。這是柏拉圖建構知識論的一個重要關鍵,而這同時意味著,人在出生以前就有生命,我們看過這些理型,只是在出生的時候忘記了,因此才會說「知識就是回憶」。

(三)基於理型論:靈魂所分享或模仿的,是生命或是變化之物?我們在這個世界上所見的一切,都是模仿。舉例來說,沒有人見過方形,所見到的只有方形的東西,因為方形本身是看不到的,它是人類用理智在理型的世界所掌握到的,所有方形的東西都是在模仿方的本身。模仿只能夠接近,不可能百分之百。

分享也是一樣,譬如,所有的熱都只能夠分享熱的本身,因此所有的熱都是相對而不是絕對的。換言之,不管多少度都不等於熱的本身,熱的本身並沒有溫度,因為它是一個理型。

單純的靈魂(異於組合的身體)是不可分解的,因而是恆存的。身體是組合而成的,譬如人有四肢、五官,儘管手斷了、腳缺了,都還是人。由此可知身體可以分解,而分解完畢就死亡了,所以身體會死。然而靈魂是單純的,單純的靈魂不能分解,所以死不了,是恆存的。

(四)基於生命觀:有靈魂,即有生命;靈魂不能容納生命之反面,因而是無死的。這種說法是使用語詞上的矛盾,也就是說,靈魂等於生命,所以靈魂不可能死,因為死亡與生命是相反的。

(五)基於內在惡因的特性:身體有內在惡因(如受傷、生病)就會死;靈魂有內在惡因(如行惡、不義)依然不死。亦即,一個人的身體一旦生病,就有可能會死,因為身體內部的腐化或瓦解會使身體消滅。然而一個人做壞事,靈魂卻不會死,也不會衰老,甚至壞事還會越做越多。這說明了,靈魂的內在惡因,不能使靈魂死亡,因為靈魂是不死的。

這五個論證個別看起來不盡然都一定能夠成立,但是合而觀之,仍舊可以發現,人的生命裡面,的確擁有某種力量是與身體不同的。只要知道這個力量的存在,並且了解它不應該涉及死亡就可以了。 

柏拉圖對靈魂的描寫
以下將引用一段柏拉圖對靈魂的描寫:


「靈魂就像一個御者與兩匹帶翼的馬,共同組合成的一體。諸神的靈魂中,御者與雙馬皆善,皆出自優良的血緣,其他的靈魂則不然。人的靈魂中,御者所駕之雙馬,其中一匹既美且善,也是來自相似的家族;另外一匹則全然相反。因此,我們的駕馭必定是既困難又麻煩的。」

這種描述不但說明了人與神是不一樣的,並且也把人類靈魂內部的掙扎與衝突充分地顯示出來。

上述描寫人的靈魂駕了兩匹馬,「理智」是駕馬車的人,「感受」是右邊的馬,而「激情」則是左邊的馬。「感受」即是所謂的「意氣」,是指一種慷慨激昂的氣概,努力追求榮譽與光彩;「激情」則是追求個人享受、物質欲望,是比較負面的。如此一來,則是把靈魂視為三個部分的組合,這樣就產生了困難,因為靈魂如果是組合而成的,那麼是否分解以後靈魂便消失了?

因此,靈魂若有組合部分,那麼哪一部分是不死的?答案是理智。哲學家很強調理智或理性的理解能力,一個人如果無知,將猖狂妄行,因此壞靈魂是無知者的靈魂。然而如此一來又變得很抽象,因為理智是一種「思考的能力」,既然是「能力」,那麼又與靈魂有什麼關係?這也是值得繼續探討的問題。

柏拉圖又提到,靈魂中最重要的部分:

「是神賜給每一個人,作為他的Daimon,它住在身體的頂端部分,要把我們從地上提升到它在天上的親屬,因為我們的本性不是塵世的而是神性的。」柏拉圖始終覺得身體是靈魂的監獄,靈魂活著的時候好像在坐牢一樣,唯有克制身體的欲望,避免受到激情的控制,靈魂才能夠獲得自由。然而要完全解脫,唯有離開人世,所以人只能愛好智慧,而無法擁有智慧。 

橡實原理

在此要介紹《靈魂符碼》(The Soul's Code)這本書,這本書的作者是榮格心理學派的學者希爾曼(James Hillman),其中提到:橡實(橡子)可以長成橡樹,其中有一幅生命圖像(包括性格特徵、志趣感召、命運歸趨),預先告知了未來的發展。換句話說,每一個人的生命裡面,都有一個橡實,因此我們要設法了解橡實原理(Acron theory)是怎麼一回事。這也是現代人對於代蒙的另外一種思考角度。 

柏拉圖的厄耳神話

這本書中特別提及柏拉圖的「厄耳神話」(Myth of Er)。厄耳是一名軍人,他在作戰當中喪生,死後來到了另外一個世界,碰到很多遭遇,再回到人世之後,他把這些遭遇告訴別人,因此變成了「厄耳神話」。「厄耳神話」中提到:

「我們每個人出生之前,靈魂便獲賜一位特別的守護神Daimon,靈魂選好了各自要在人世活出來的圖像與樣式。伴守著靈魂的Daimon便帶領人降生。但人一出生就忘記先前的事,以為自己是空手而來的。Daimon一直記得你圖像的樣子,以及樣式的內容,所以,Daimon帶著你一生的定數。」

從這段話可以知道,柏拉圖並不否定用這種神話來解釋靈魂,因為靈和身、心不同。人可以觀察身體的生老病死,並且研究心智發展與情感變化,然而對於靈這樣的境界或層次,以及其中所有的事情,卻都沒有經驗作為材料,因此只能按照許多流傳下來的說法去想像。 

靈魂的四種處境

每一個靈魂在出生的時候,都作了選擇,而這種選擇包括四個部分:身體、父母、地點、環境。

首先是身體:身體向下成長,終究回歸塵土。「向下成長」有兩個意思,第一個意思是要人腳踏實地,第二個意思則是要人懂得謙卑,就好像一個人回到泥土這個層面,才真的能夠慢慢站起來。一個人如果少年得志,忘記了自己出生的泥土,將來的遭遇會很悽慘。相反的,如果年輕的時候受過苦,了解生活的艱難,並且對於人世間的道理能有多一點了解,才會明白要對別人的善意心存感激,並且設法把這些善意轉化為善緣,而不是視而不見或視為理所當然。

其次是父母:父母是我的靈魂自己選的,命運相連,構成基本家庭。表面看來,子女是父母所生,而事實上不是父母在選擇子女,而是子女在選擇父母。這是就靈魂在降生為人時的主動選擇權而說的。有時候,某些家庭之中父母與子女就是相剋或不合,然而這是子女自己選的,因此必須接受這種磨練,如此一來或許能發展出某種特定的才華。譬如香奈兒的創始人香奈兒(Coco Channel)在孤兒院住了二十年,正是由於小時候的這種體驗,使她對於醜惡和痛苦有特別深的體驗,造就了她對美的特殊眼光。

由此可知,代蒙是一種很奇妙的東西,它可以決定一些事情,它會呼喚、召喚你。換言之,每個人的心中都可以聽到一種「Calling」,它會在某個情況下出現,告訴我們應該走自己的路。然而要走自己的路是很辛苦的,因為周圍的環境會構成一個「網」,讓人不能往前走,有時候父母可能就扮演了這樣的角色。接下來是地點:地點是使你有責任可擔,有規範可循。譬如,從小生長在台灣這個地方的人,有時候會對這裡的一切覺得厭煩而想移民,然而移民將失去自己的根。人的生命本來就有地點上的限制,待在國外始終都是過客,而不是歸人,只有在台灣,我們才是回到家的人。

最後一部分是環境:環境包括了成長過程中所發生的事件,它能使你具體歸屬及回應這個世界。

這四點是靈魂投胎的時候,所選擇進入的處境。每個人都要接受自己的這四種處境,並且把它們當作代蒙運作的空間。

如何讓代蒙運作

這部分將以父母對待子女為例,說明如何讓代蒙運作。

首先,父母或照顧者要對這個孩子懷有幻想。父母往往會對孩子存著幻想(譬如,想像他們將來是音樂家、科學家、學者……),這種幻想自然而然會形成培養孩子的特定方式,以誘導他們往某一方面發展。如果父母讓孩子自由發展,反而不是一件好事,因為小孩子的興趣是全方位的,而他們很容易受外界影響,根本沒有運用選擇的能力。

小孩子無所謂自由發展的問題,因為他們是有樣學樣,所以寧可由父母告訴孩子方向,讓他認真去做。儘管這可能不是孩子想要做的事情,但是至少他有一條路,即使走不通,至少也學到一個經驗。因此,父母不能對孩子完全沒有幻想,然而這個幻想到了一個限度、一個階段,當小孩子開始表現出自己的特色時,父母就應該準備放棄原有的幻想了。

其次,在孩子的生活範圍中,要有個特立獨行的人。這個特立獨行的人不一定要在實際生活中出現,有時候可能是存在於小說或電影裡面。所以父母要觀察小孩子看什麼電影會特別熱衷,什麼樣的人物出現時,他們會特別嚮往。本書中舉了一個例子:一個小孩子四歲多的時候,看到很多人在唱歌,忽然有一個人出來獨唱,小孩開始變得很興奮,說自己將來也要獨唱,結果這個小孩後來真的成為有名的歌唱家。

有一部電影叫作「鋼琴師」,是鋼琴家大衛赫夫考(David Helfgott)的傳奇故事。這部電影敘述一個猶太家庭,父親要兒子練鋼琴,希望他未來成為鋼琴家。由於父親過於操縱,這個兒子在成長過程中非常辛苦。後來大衛碰到一位女作家,這位女作家告訴他一個故事。她說她在三歲的時候,父親是一位學者,每天都在做研究、寫東西,根本不理她。有一天她很生氣,就把墨水倒了滿桌,在紙上亂畫一通。父親看到以後很生氣,問她在做什麼,她說自己在寫字,父親聽了之後立刻抱緊她。而她後來真的成為一位作家,得到美國普立茲文學獎。

這就是父母看出孩子的一種趨向,而孩子本身可能完全沒有察覺。換句話說,當訊號出現的時候,父母要懂得去注意、觀察。

最後,父母要善待孩子著迷的行徑。孩子在某一方面著迷,不見得是一件壞事,最怕的是在每一方面都溫溫吞吞,沒有什麼特別的興趣,完全聽任父母安排。如此一來,將來可能很難有傑出的表現,因為他的力量本身沒有匯聚成一條河流,只能散開流在地面上,以致於無法走出自己的路。

總的來說,要讓代蒙運作,第一點就是父母對小孩要有幻想,小孩出生之後,把自己的願望投射在他身上,設法安排適當的環境,讓他對這方面有比較多的接觸機會。譬如英國一位哲學家科林伍德(R.G. Collingwood, 1889-1943),他父親是一位教授,家裡藏書很多,因此他有機會在八歲時就自己翻閱《康德的倫理學原理》(Kant's Ethical Principles)。他發現自己看不懂,於是下定決心一定要把它讀懂,這時父親發現了他的趨向,幫助他往這方面走,柯林伍德後來果真成為一位著名的哲學家。

至於孩子周圍是否出現特立獨行的人,有時候確實有這樣的人,只不過在今天這個時代比較不容易遇到了。

舉例來說,有一本書叫作《僧侶與哲學家》(Le moine et le philosophe),這本書由兩位法國人的對話所組成,這二人是一對父子。父親是一位政治哲學方面的專家,兒子則研究生物,老師是諾貝爾獎得主。這個兒子表現相當傑出,讀完博士以後對他父親說:「我已經完成了你叫我念的書,現在我要出家去了。」之所以會有這個念頭,是因為他念大學的時候,有一次到喜馬拉雅山的密宗廟宇學習。行程結束回到巴黎之後,他開始想,為什麼自己在喜馬拉雅山的時候完全忘記了巴黎,但是回到巴黎之後卻忘不了喜馬拉雅山?如此一來,他便知道自己屬於哪裡了。

這個孩子的父母都是很有名望的人,來往的都是社會上的知名人士,從小生長的環境相當順利而美好。然而他卻說:「來我家走動的都是有名的人,但是這些人卻很少是快樂的。」這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看到這種情形,因此常常告訴自己,要去追求自己的路,因此拿到博士學位以後,他就跟隨了達賴喇嘛,現在是達賴喇嘛身邊的法文翻譯。

這並不表示每個人都要這樣選擇,只是對這個人而言,他的代蒙發出了聲音,讓他有這樣的體悟。他因為在這樣的家庭背景中成長,然後在大學快畢業的關鍵時刻,看到了喇嘛們的生活,感覺到這才是自己所要的,因此他的代蒙就在這個時候顯示出來。 

反對宿命論的說法

談到代蒙就會牽扯到宿命論。哲學和宗教都在極力避免宿命論,然而宿命論卻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因為人無法改變過去所發生及遭遇的任何事,生命就是在時間之流中度過的。

反對宿命論的第一種說法認為:時間的先後並不等於因果關係。一般人常以為「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這句話是拉丁文,意思是說:在某事之後發生X,所以X是因為某事而發生。譬如,先下雨,然後我摔跤,我摔跤是在下雨之後,所以下雨是我摔跤的原因(我摔跤是因為下雨)。也就是說,我們常常把時間上的先後順序,當作因果原理,時間上在先的是原因,而時間上在後的則是結果。事實上,時間的先後並不等於因果關係。

講到「因為」這兩個字,就變成了宿命論。譬如,因為火車誤點,所以我跟張三吵架,換句話說,我跟張三吵架,是由火車誤點所決定的,只要火車誤點,我跟張三就會吵架,如此一來便成了宿命論。事實上,「火車誤點」和「跟張三吵架」只是時間上的先後順序,不必然有因果關係。時間上的先後有時會有因果的影響,但是不能取代因果。

其次,人可以使用理性,學會掌舵之道。命運是「Moira」,其原意是「一份」、「一定數量」,只代表一部分的影響力。Daimon是Moira存在於個人生命內的形態。換句話說,命運派了Daimon在我們的生命裡面,它可以召喚生命,但不主宰生命。我們感覺到命運在召喚自己,使我們走上某一條路,但它不會主宰我們,走不走還是要由自己決定,其他後續反應也是由自己決定。Moira的字源意義是:思考、沉思、考慮、反省、掛心,也就是要求人使用理性,學會掌舵之道。

第三種反對宿命論的觀點,則是出於柏拉圖的見解,他認為宇宙力有兩種:理智(Nous)與必然(Ank鷫)。理智找出合理的法則與模式;必然則涉及不確定的、漫無目標的、無法預測的、非理性的。

一般人往往以為必然是「一定會如何」,事實上必然是不可預測的,直到發生時才了解躲也躲不掉,該來的還是會來,而這是用理性所不能理解的,因為凡是能夠用理性去思考與理解的部分,就有可能躲得開。因此理性與必然是兩股相反的力量,人類應該發展理性的力量,才能把命運轉變成使命。

理解惡行的方法

人間有許多罪惡,因此接下來要探討,如何理解人的惡行。以下提出八種理解的方法,然後再談與代蒙有關的結論。這八種理解都有各自的根據:

(一)早期創傷的制約作用:這是屬於心理學決定論,譬如小時候曾經喝水嗆到,所以長大以後喝水會感到恐懼。有些人因為小時候受過傷害,由此導致他長大之後有不好的行為。

(二)遺傳的瑕疵:譬如DNA的組合有問題等說法,這是屬於生理學決定論。

(三)團體的規範:因為社會互動所造成的影響。譬如生長在貧民區,周遭環境的人都在販毒、吸毒,因而受到影響無法自拔。

(四)選擇的機能:即個人對苦樂的回應。每個人都會設法尋找快樂、避開痛苦,因此會選擇去做能夠得到利益的事。一個人可能受到從小生長環境的影響,而導致他對於好壞的選擇,與整個社會的價值觀背道而馳。

(五)業(Karma)與時代精神:即前世及今世的條件。我們常說一個人犯錯是因為他的「業障」很深,「業」是屬於前世的,過去造的業,會導致現在的處境。時代精神則是指一個時代之中的整個思想潮流,譬如看電視新聞會發現有許多相似的犯罪類型,以前覺得不可思議的手法,現在都已經習以為常,這就成為一種時代精神。因此當一個人犯了某種錯,就會覺得那是整個時代、整個社會的常態。

(六)人性的陰暗面:由自私、競爭,而鬥爭、仇恨。所以常有人說:「人不自私,天誅地滅。」或者有人喜歡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這都說明了人性的確有黑暗的一面。

(七)人性的空洞面:也就是喪失人的情感,變得非人化,譬如看到一個人受傷卻毫無感覺。人要常常問自己:「上次哭是什麼時候?」因為哭代表難過的感覺,代表自己還有人性的情感。有些人沒有這樣的情感,看到別人受苦受難而絲毫不會感到難過,對於同類完全沒有同情心,這就是他的人性被空洞化了。

(八)惡魔召喚:能夠列在這裡面的只有像希特勒(Adolf Hitler, 1889-1945)這樣的人。這種人以害人為樂,由破壞得到快感,無緣無故又身不由己,因為他們被更大的力量所控制。

以上論述皆不夠正確,關鍵在於不與Daimon接觸。一個人之所以會走上偏差的路,是因為他沒有與自己的Daimon接觸。靈對於身體是一個引導,對於心智也是一個約束,所以與靈接觸可以讓人的生命變得比較完整,換句話說,也就是讓內在變得比較完整。

一個人如果從來不去注意他的靈,那麼他的生命永遠都是有缺陷的,因為欲望是永無止境的,當一個人有了欲望,就會希望錢越賺越多,官越做越大,最後只能在世界上浮浮沉沉。相反的,如果一個人跟靈接觸,內在就能安定,就好像駕馬車一樣,靈是駕馬車的主人,心跟著主人的意念走,身體即使桀驁不馴,也只好乖乖聽話,如此一來每個人的內在就能自我要求。 

結論

靈魂是個別的、獨特的,沒有所謂平庸的問題。「平庸」是統計學的說法,譬如,凡是每個月賺三萬多元的都是處在中間的人。然而,把「賺錢多」等同於「傑出人物」是統計學的做法,我們不能以賺錢多寡代表一個人傑出與否。有些人錢賺得不多,但是生活過得很有意義,因為他的靈魂是個別的、獨特的,不能用社會上的外在成就去衡量他的價值。因此,我們不應該只去注意那些少數天才人物的表現,而必須知道自己的代蒙是獨一無二、無可替代的。

一個人如何處理人生,就會如何塑造自己的靈魂。處理的英文叫作deal with,也可以翻譯成面對、因應。這也就是說,該「如何」去做,事實上是操之在己的。

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故事,因此要好好傾聽代蒙的聲音,鼓起信心與熱忱,善待自己的人生故事。你以什麼方式設想自己的生命,你就依此改造了世界。最後這一部分便是在強調「如何」,要用什麼樣的方法,你可以自己決定,人的選擇也就在這裡。把命運變成使命的重點在於,你如何面對自己,你的整個命運就會隨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