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ing for my soul

“When one’s body revolts against work, fatigue soon sets in; then one must not rest for it would be a victory for the body. When the body desires to rest, don’t; when the mind knows it ought to rest, do so, but one must know and distinguish language of body and mind, and be honest.” G. I. Gurdjieff

Wednesday, August 16, 2006

業報



有關業報的問題。

有人認為不應該幫助他人,因為他人的「債」,是屬於他人的業報,我們不能亦不應代還。

「當我給了錢乞丐,我反而被上司責罵。」

很認真的思考,不能完全同意。

首先當乞丐是那人的業報,向人討錢經已是他的工作。如此說來,不要給錢乞丐,就是要他當不成乞丐,要他餓死街頭嗎?那又變成為另一種業報。

只要把乞丐改名為「苦行僧」地位便提升了,給他錢,便是報施,轉化成為一種功德。

其次,怎知道「被上司責罵」是禍不是福呢?

可能不是「被上司責罵」,便是「抄魷」;或者那一罵已為你擋了一劫呢。再者,「被上司責罵」,不一定是「給了錢乞丐」的果報,工作上的失誤亦不能忽視啊。

要是幫助別人有可能為自己帶來不幸,那先要問自己是否清醒,清楚自己的所作所為。

我們很多時都被自己的觀念所欺騙,以為「往上」才是好事,可是「往下」也許是另一種好,只是當時未能了解。

不論是「往上」或「往下」,我們都受到時空限制,根本無法看到命運的全面,所以不可能分辨到事情的真正好與壞。再者,好與壞亦只是我們的觀念,並非存在一種絕對性的好與壞。

施捨乞丐為求「行好運」,那可能是真正的「好」心嗎?
又怎曉得命運可能正要安排那乞丐得到外力的協助呢?

業報可謂是一種「因果」「循環」,不單是我們的行動會發生其影響力,只要我們起心動念這種「因果」「循環」已起了變化。

應與不應還是問良心好了。

Child of Our Time



很喜愛的BBC節目Child of Our Time,昨晚的主題是Children & Happiness。結果及過程都相當出乎意料。

其中,原來一個經常出現“不快樂”情緒的兒童,當他被要求做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時,他對於任務失敗的原因歸咎於自己的不小心,其他快樂者則會把失敗的原因歸咎於外在的因素。

自己亦有同樣的習性,生活上任何的不是的發生,我都會先看成為自己的錯,一直以來認為這才是誠實與負責任的表現。

難怪想給人罵,這是負面表現。

運動可以使人快樂,群體活動可以使人快樂。而我兩者皆不好。

小時候,不喜歡運動,幾乎所有運動都使我窒息。我沒有被證實為哮喘,因為母親從未關注,所以沒有接受任何藥物治療。幸運或是不幸,今天仍活著。

亦不喜歡人多,不喜歡群體。小時的同學,到現在的同事,我都不會熱情到那裡去。從不喜歡一大群人的午飯,小休時亦是一個人在看書。我總認為沒有時間可以花。

“不快樂”兒童的因素算是頗充分的。

May you trust your God that you are exactly where you are meant to be.
翻譯成中文就可以:願你信賴上帝,明白自己目前的境遇,正是上天的安排。

為何要信賴上帝呢?
正是上天的安排,又如何?

我就是不曉得把責任轉移到自己以外,我就是不曉得使自己變成為“快樂”。